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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1、贯彻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,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执法职责;
2、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、统筹协调、指挥调度、稽查考核等工作,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;
3、依法组织开展污染防治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环境执法工作;
4、组织开展跨区域、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,负责跨区域及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;
5、负责对因开发土地、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和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、修路、筑坝、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;
6、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;
7、负责国家、省、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、省生态环境厅部署的各项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;
8、负责市本级环保热线平台及终端群众投诉的受理和转办工作,负责对县(市)环保热线的指导和考核;
9、参与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工作;
10、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职责;
11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0379-63486595 地址:利丰商务大厦东座18楼
(二)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
1、参与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等有关政策法规、规划计划、标准规范、实施方案等;
2、承担全市大气、水、土壤、生态、固体废物(危险废物)与化学品、移动源、核与辐射、生态环境监控及环境风险等基础环境状况调查,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等评估技术支撑工作;
3、承担全市大气、水、土壤、生态、固体废物(危险废物)与化学品、移动源、核与辐射、生态环境监控等环境管理、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工作;
4、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;
5、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网络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;
6、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相关业务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;
7、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电话:0379-63486769 地址:利丰商务大厦东座17楼
(三)洛阳市生态环境应急保障中心
1、负责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研究;
2、参与相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;
3、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培训、物资储备、信息统计等工作;
4、配合行政机关、工矿企业处置突发性环境应急事件;
5、负责环境信访、环境网络舆情等情况的调度处理。
电话:0379—66372820 地址:利丰商务大厦东座18楼
主办: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: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8号利丰商务大厦东座16楼 邮编:471000
联系电话:63481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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